第十章 肝虚证治
《肝病证治概要》·刘渡舟
肝以血为体,以气为用,血属阴,赖气以运,气属阳,以血为基础。肝体阴而用阳,正常功能的发挥,必须藉阴阳气血平衡为条件。 肝虚证是指肝脏气、血、阴、阳不足所引起的病证。有属于血亏而体不充者,也有属于气衰而用不强者。所以肝虚证应当包括肝血虚、肝气虚、肝阴虚、肝阳虚四种。过去局限于把肝虚证指为肝血不足,这就会导致概念不全面,任何一脏都具有阴阳气血不足的病证,肝脏也不能例外。 正常的肝气和肝阳是使肝脏升发和调畅的一种功能,故称“肝用”。若这种能力减弱,便会出现懈怠、忧郁、胆怯、头痛麻木、四肢不温等症,这就是肝气虚和肝阳虚的证候。《圣惠方》说:“肝虚则生寒,寒则苦胁下坚胀,寒热,腹满不欲饮食,悒悒情不乐,如人将捕之,视物不明,眼生黑花,口苦,头痛,关节不利,筋脉挛缩,瓜甲干枯,喜悲恐,不得太息,诊其脉沉滑者,此皆肝虚之候也。”这里包括了肝血和肝气两者之虚,但以肝虚则生寒(寒即阳不足)为辨证眼目。滋养和充实肝脏的物质,称为“肝体”,若这种物质不足,就是肝体不充,从而可表现出:肝血不足而见眩晕,消瘦,脉细,舌质淡,妇女经少,经淡,经闭;肝阴不足而见头目眩晕,久视昏暗,潮热盗汗,神疲瘈疭,舌绛苔少等症。由于体用密切相关,阴阳与气血不可分离,所以在病变过程中也不能绝对划分。 “虚则补之”,是论治肝虚证的原则。临床上应根据虚在何处、虚的程度,而分别采用不同补法,如补肝气、补肝血、补肝阴、补肝阳等。王旭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