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六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据温天送供:小的现已备齐洋银十二元五角呈缴,以后不敢赌博。求明察开恩是了。 堂谕:当堂开释。此谕。 〔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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