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申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八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同知衔、署新竹县知县为申报事。本年柒月贰拾伍日,据卑县户粮税总书吕祥禀称:「祥蒙准充户粮税总,经管所有应办事件,勤慎办理。奈因前粮税书李登,仅有检交现办案卷,计陆拾壹宗,其余均未检交。迨李登之妻病故,家中存卷乏人看守,又经禀,蒙批示在案。兹查李登于本月贰拾贰日抱病回家,至贰拾肆日因病身故。伊弟在艋,儿媳幼稚。粮税卷宗尚存、未交者不少,现在无人守顾,窃恐被人抽匿,叩乞详请示遵。一面谕饬八房总书,协差眼同查检,以免遗失」等情。据此,卑职伏查:粮税经管案件繁多,除交代款目不必归县者,应听带郡外,其粮书亦有承办词讼等案卷应归县,乃仅检交现办陆拾壹宗,则未交者自当不少。兹该书既已身故,据禀家无壮丁,遗失堪虞,自属实情。除派八房书林江等,暨现办户粮税书吕祥,督同值役,眼同查检,逐件登簿,分别申送存档外,合先具文,申报宪台察核。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台北府正堂陈 私记 光绪伍年柒月廿五日承户粮税总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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