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禁烟条件

《中国近代条约》·佚名
按照三年前中英政府订定之办法自一千九百零八年正月一号起三年之内如中国一方面能将土药减种减销英国政府允将印药出口每年续行减运一成如是十年至一千九百十七年止今英国政府业经承认三年以内中国于减种一事立意诚笃且成效卓著英国政府愿于未满之七年期限内接续施行一千九百零七年所订之办法是以再行商定各条如下 第一条 自一千九百十一年正月一号起七年之内中国每年减种当以英国按照此次条件及附件所载每年减运之数为比例至一千九百十七年全行禁尽 第二条 现在中国政府对于土药已定严行禁种禁运禁吸之宗旨英国政府深表同情且愿赞助其实行赞助之法英国政府允如不到七年能有确实凭据凡土药概行绝种则印度出口运华之烟亦同时停止 第三条 无论何省土药已经绝种他省土药亦禁运入显有确据则印药即亦不准进入该省惟言明广州上海二口应为最后之结束务须俟中国政府尽行以上办法始可将该口禁止印药入口 第四条 在此条件年限内英国政府得派一员或数员会同中国政府所派之员(如中国政府愿意委派)随时就地考查减种情形其于此事所定减种之多少应两面认可 在此条件年限内当给与英员一员或数员一切利便俾凡通商口岸以外所有限制烟土及征税事宜彼可调查报告 第五条 按照一千九百零七年所订办法英国政府应允中国派员赴印查视售卖印药惟言明该员不得干预今英国政府又应允所派之员可查视印药装箱惟仍不得干预 第六条 中国政府应允所有中国出产之土药征收画一之税英国政府允将现在税釐并征之额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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