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佚名
(乙亥)十年大明正德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未朔,上行望闕禮,不受本朝賀禮,謹天災也。 1月2日 ○庚申,臺諫啓前事。憲府啓曰:「朴恒老不治事之意,前已盡啓,請速改差。且以李海爲保寧縣監,保寧乃沿海防禦之所。前於庚午年,李海以軍官在熊川,遭倭變,開門而走,以致城陷。其時幸得斬倭,以功過相當,不治其罪,而得保首領,豈可以如此之人,任邊鎭守令乎?請遞之。」諫院啓曰:「李紀爲守令,而撫御禦失道,故百姓離叛,不須推考,然後罷職也。祖宗朝有人吏圍衙者,罷其守,而永不敍用;又有守令中飛矢者,降其邑號。以祖宗朝事見之,李紀之職,不可不罷也。」不允。 1月3日 ○辛酉,領議政柳洵、礪原府院君宋軼、左議政鄭光弼、右議政金應箕、交城君盧公弼、右贊成申用漑、左參贊張順孫、兵曹判書金詮等議啓曰:「義州城子退築事,解凍卽時,以所拾石築之,若及農時,不能畢役,則姑停,待秋畢築爲當。義州陳荒,不過一千結,若分給三百戶,則一戶僅耕四結。雖盡耕墾,土性瘠薄,所收不能足食。姑移南民一百五十戶,若可耕之地有餘,則一百五十戶加入,何如?」傳曰:「可。」 ○上以慈殿之意,傳于大臣等曰:『當今國本今已定,繼嗣亦廣,則吾何敢言乎?吾觀歷代事,人君必欲廣繼嗣,故勸選良家女多矣。我祖宗朝爲淑儀,非一二,其爲國家長遠之計至矣。況今繼嗣不廣,國本不定,吾之憂念,何可勝言?加選淑儀,以廣繼嗣,可也。』予聞此慈旨,爲國大計,雖若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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