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佚名
(戊辰)三年大明正德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亥朔,上率百官,行望闕禮。遂行賀禮于大妃殿,仍受朝賀。 ○御勤政殿,宴群臣,倭、野人亦與焉。 1月2日 ○庚子,臺諫合司啓曰:「以土田、臧獲,濫賜功臣及朴永文、安潤德、姜澂功臣蔭加等事,廢事論啓,已踰旬月,尙未蒙允,請遞臣等之職。」五啓不允。 ○左參贊李蓀啓曰:「臣本無才德,政府重任,少時幼不能堪,今旣老矣,志慮襄耗,其何能勝任?乞致仕。」命賜几杖。 1月3日 ○辛丑,臺諫合司啓曰:「累啓煩瀆。然以反覆思之,不可在職。且在前辭免者,釋公服持私服而退,有召命,則又以公服入闕門,似乎未便。臣等當伏閤,固請辭職,蒙允而後退。」乃上箚曰: 臺諫之於國家,譬如耳目之於人。擇安危、辨利害,審視而詳聞,使一身知所趨避,而無患者,耳目得其職也。耳目不職,則安不必處,利不必趨,危害迫及,而有不知避,一身之患,容有極乎?臣等俱以無似,謬當其任。伏念國家承危亂積弊之後,祖宗百餘年成憲舊章,變毁殆盡。朝廷百事,罔不墜廢。紀綱解弛,猶未整頓;彝倫耗斁,猶未明敍;賢邪混雜,猶未辨別。經用匱竭而不裕,賞罰僭濫而無章。譬如一身,臟腑內損,肢禮外傷,大病雖間,衆脈尙乖,迎醫進藥,寧可少緩乎?我國土地偏狹,人民鮮少,租賦之入,僅贍經費,一經亂,政府藏已竭。賞功之濫,又至於此,貽害萬歲,自今日始。臣等恐大病復作,終不能救。在祖宗朝,重惜名器,未嘗妄施,故人皆知勸,而朝廷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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