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二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丁丑黎顯宗景興十八年盡丙戌黎顯宗景興二十七年〉凡十年 〈丁丑〉十八年〈淸乾隆二十二年〉春正月,禁遊賭。 鄭楹令曰:「民有定業,則異物不遷。國無遊民,則風俗自厚。有不事四民業,凶悍遊賭者,所在陳糾治罪。」 二月,會試貢士,賜裴廷譽等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 自永祚〈敬宗年號〉癸亥科以後,廷試不黜。是科會試,仁內人阮謙亨預在中格。及殿試,以挾書落第。 註:裴廷譽,宜陽乃山人。仁內,村名,今屬河內壽昌縣。 三月,罷屯田兵。 命京官分勘屯田,隨饒瘠定稅,交所在耕徵,舊屯兵竝撤回。 夏六月,令舉有學行政績淹滯者,以名聞。 秋七月,大水。 八月,復開宏詞科,取合格吳蔣燾等八人,竝除內外職。 註:吳蔣燾,靑威左靑威人,吳仕之弟。宏詞科試法,註見聖宗光順八年。 冬十月,山西大饑疫。 山西諸縣大饑疫,居民僅存十之一二。 註:山西,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十二月,太原山崩,雨,水溢。 太原白通州山崩二十餘處,水溢,溺沒人畜,禾穀多有損傷。 註:太原,卽寧朔,註見聖宗光順十年。白通,州名,今屬太原。 〈戊寅〉十九年〈淸乾隆二十三年〉春二月,申嚴覆控例。 舊例:諸訟至六部、御史臺而止,如有寃屈者,方得備啓鳴覆。後多違例越控,乃命申禁之。然人情玩習,而文官祿寓於訟,終不能禁也。 禁巡司苛擾商民者。 初,巡司税有定額,近各司增設支巡,濫收非例。至是,飭令每巡一正一支,不得妄立名色,要索商船。每鎭巡察亦止,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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