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甲子黎顯宗景興五年盡己巳黎顯宗景興十年〉凡六年 〈甲子〉五年〈淸乾隆九年〉春二月,有大魚入于江。 魚象頭身,長四丈餘。自神符海門人汛口,由珠橋江泝流而上,至淳良江廟,止三日,復出海去。 註:神符海門,卽神投海門。註見黎大行應天十一年。珠橋江,在金榜縣珠梂社分。淳良廟,在富川縣香林社,均屬河內。 三月,以宦者黃公琦爲山南鎭守,兼東南統領。召阮公寀還,復入參從。 初,公寀出鎭山南,善於撫禦,草寇黃文質等不敢肆其惡,方民粗安。鄭楹思其功,召回京,以公琦代之。 初賜政府臣食邑。 賜參從陶黃寔、阮公寀食邑,各二社,謂之寓祿。後遂爲例。 註:寓祿,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參從二社,錢二百貫。 六宮租庸簿成。 國初,財賦皆由戸部。永盛閒,始置六宮官,分徵內外鎭諸稅例。其後歲久,版籍浸隳,鄭楹復令改修。至是簿成,上之。凡四鎭與長安府租庸錢粟米土產,皆有定額。 註:六宮,詳見裕宗永盛十四年。長安府,註見李太祖順天元年。內外鎭,四鎭爲内鎭,山南、京北、海陽、山西是;外鎭,安廣、高、興、宣、太、諒是。 夏五月,以枚世準爲高平督鎭。 初,莫氏爲官軍進討,挈眷奔寓廣西。至是,遺孽乘方內有警,遂糾眾犯邊。朝廷累命攻討,鄧公演、阮廷伯等粗有克捷,而撫馭乖方,蠻民尋復應賊,勢復大振,往來興、太、高、宣閒,人情摇動。黎有喬請擇儒臣撫輯之,乃命世準往。 註:枚世準,峩山石㵎人,永慶辛亥科進士,後改武職右校點,權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