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二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甲申黎眞宗福泰二年盡壬寅黎神宗萬慶元年〉凡十九年 〈甲申〉眞宗順皇帝福泰二年〈明崇禎十七年清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春正月,郊。 夏四月,太白經天。 冬十二月,鄭柞討高平,克之。 莫敬完竊據高平。鄭柞爲統領,楊致澤爲督視,范公著贊理戎務,進討,克之,斬一禆將,俘獲賊黨而還。 註:高平,卽北平,原屬寧朔,註見聖宗光順十年。楊致澤,天祿拔擢人,敬宗弘定二十年己未科同進士。 〈乙酉〉三年〈明福王由崧弘光元年夏六月以後唐王聿鍵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夏四月,熒惑犯輿鬼。 鄭梉封其子柞爲太尉、西國公。 柞以副都將、太保、西郡公進太尉、左相、節制各處水步諸營,掌國柄。西國公開謙定府,國家事務悉委裁決。 〈御批:逆子屢出於逆臣之門。鄭氏可謂世濟其惡矣。〉 五月,鄭櫟、鄭梣作亂,伏誅。 先是梉分遣其子鄭柞鎭山南、鄭櫟鎭山西、鄭梣鎭海陽,竝加封郡公。至是,進柞爲太尉,掌國政。櫟、梣失望,乃稱兵作亂。遣柞出兵討之,擒鄭櫟。鄭梣遁入寧江。遣太保鄭杖追至祝山,俘獲送京,俱誅之。 註:寧江、祝山,竝註見平定王九年。 賜天下今年丁稅之半。 永祚初定税例,壯項無從征者,每人錢三貫五陌,軍项一貫五陌,民頂一貫二陌三十文,生徒、胥吏、社長、老項、僧道、敎坊,一貫不具。老八陌。歲收每人七分,畱三分予民,以示寬恤。至是,特赦其半,止收五分。 〈丙戌〉四年〈明唐王聿鍵隆武二年東十一月以後桂王由榔永曆元年清順治三年〉春正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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