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四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壬辰黎顯宗景興三十三年盡丙申黎顯宗景興三十七年〉凡五年 〈壬辰〉三十三年〈淸乾隆三十七年〉春正月,哀牢來貢。 註:哀牢,註見前編趙越王二年。 三月朔,日食。 起復阮儼,仍入侍參從。 去冬,儼以戶部尚書參從援例致仕,詔陞大司徒,遣官護送回鄕。鄭森以儼爲能,遂起復之。 遣黎貴悼采訪諒山。 武陳紹自關上候命回,言諒山民閒疾苦。乃令貴惇前往廉訪。貴惇因表言督鎭黎允伸苛擾狀,允伸坐罷職。 註:陳紹,舊名陳緒,壽昌大利人,永佑己未科進士。允仲,超類大卯人,景興戊辰科進士。諒山,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夏五月,弛邊鎭藏兵之禁。 舊制,禁民閒私藏兵器。至是,興化畱守黃廷體上言:邊遠之地,寓兵於農,戎器民皆私辧,各自爲守。今一槩禁止,恐棍匪乘虛刦掠,無以爲備。於是諸邊遠外鎭各弛其禁,惟安廣與內諸鎭同。 註:藏兵禁,聖宗光順十年,禁天下藏兵器。 六月,贬吏部尚書陳輝宓爲工部尚書。 輝宓在經筵,爲帝所雅重,命以公主嫁其子宥。鄭森惡之。先是,內黃推恩多至一千餘人,黎貴惇因以爲言。令與阮廷訓查覈,以輝宓不能救正,坐貶。 謹按:故黎官制:京官都御史、左侍郎在職久有資歷望政術者,陞兵、刑、工三部尚書,轉吏、戶、禮三部尚書。六部尚書皆秩從二品,祿制則工部尚書又退一級,支正三品俸〈從二品歲俸錢六十二貫,正三品歲俸錢五十六貫〉,故自吏部遷工部謂之貶。 註:內黃,註見上三十二年。 秋七月,日有暈,靑白赤色三重。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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