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上古史札记
《中国史学精神》·李宗侗
一 释史新论 史字的初义是史官,现在已经成了不争的定论。许叔重在《说文解字·史部》说: 史,记事者也。从又(手)持中。中,正也。 许叔重是东汉时人,他说“史,记事者也”,就是说史指史官而言,想必根据着较他为古的说法。这一点毫无问题。但是,上面所引的话里有问题的,就是以中为正。因为中是表示无形的物件,而较早的人只能表示有实质之物,不能表示用手拿着无形的物——中,这是与古人的思想完全不合的,至清末吴大澂在《说文古籀补》里说: 史,记事者也。象手持简形。按古文作 ,无作中者。 吴氏以为“象手持简形”,这较许叔重所说的中正为合理。后来王国维先生在他那篇名著《释史》中,推广吴氏的意思,以为中象盛简或盛策之器具。《释史》说: 吴氏大澂曰:“史象手执简形。”然中与简形殊不类。江氏永《周礼疑义举要》云:“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故掌文书者谓之史,其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吏字事字皆有中字,天有司中星,后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义。”江氏以中为簿书,较吴氏以中为简者得之(简为一简,簿书则需众简)。顾簿书何以云中,亦不能得其说。案《周礼》大史职,凡射事饰中舍筭。大射仪司射命释获者设中。“大史释获,小臣师执中先首,坐设之东面,退。大史实八筭于中,横委其余于中西。”又“释获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实八筭,兴执而俟乃射。若中,则释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