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序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张君劢
此书各篇为去年八月同人之讲稿。及十一月国民大会开会,政协会议中商议之宪章通过,且公布于全国矣。此书原不得为新宪法各条之注释,然新宪之精义,不外乎此。美国宪法成于费城会议,当时各州未即批准,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等著文章,劝告各州赞同。吾之所以发起此项讲稿,为国民解释宪法之要义,亦望全国人民了然于制宪之不易,群策群力于此次宪法之共同承认与其有效施行,庶几三十余年来国人翘首以待之制宪大业,于焉确定矣乎。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卅一日 张君劢 又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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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目录
自序
第一讲 国家为什么要宪法?
第二讲 吾国宪政何以至今没有确立?
第三讲 人权为宪政之基本
第四讲 国民大会问题
第五讲 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
第六讲 立法权(立法院等)
第七讲 司法独立
第八讲 民主国政党
第九讲 立宪国家财政
第十讲 朝野上下之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