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各市组织概略

《民国政制史》·钱端升
以上已举述各种市制之变迁,现略述各市组织实况,叙述时以现有组织为主,对于各市之过去组织,亦略予申述。依现行市组织法,市可分为直属于行政院及隶属于省政府之二种;此外,有未经中央法制规定之市政筹备处及市政委员会,为筹备设市时之组织;更有特种公安局兼辖市政者。 直隶于行政院之市,现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西安(市政府未成立)及重庆,威海卫行政区直属于行政院,故亦附述于此;隶属于省政府之市,有广州、汉口、杭州、汕头、济南、成都、贵阳、长沙、兰州、厦门、昆明、开封、桂林、衡阳、南昌、韶关及自贡;设市政筹备处者,有包头、武昌及连云;设市政委员会者,原有九江及郑州,现九江市政委员会已裁撤。本章将依次叙述。但院辖市除重庆、西安外,其余以及一部分之省辖市,均因战事关系,市政已陷停顿。益以目前交通关系,地方性之材料,不易搜集,是以所述者或则限于战前之情形,或则殊形简略,而有待于他日之增补。末附已裁废之各市表,以供参考。 第一节 直隶于行政院之市 一 南京市 南京现为民国首都,在历史上亦曾数为国都。清末,南京虽为新政设施之地,但关于警察自治筑路等政,各设官署办理,未有统一之市政机关。至民十四年韩国钧任江苏省长时,始有市政公所之筹备,十五年筹设市政督办公署,均未实现。至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到达江苏,以南京为首都,设南京市,是年四月成立市政厅,六月一日改名为市政府,并设财政、工务、公安、教育、卫生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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