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五子之歌

《尚书》·佚名
书序:太康失邦[1],昆弟五人须于洛汭[2],作《五子之歌》。 【注释】 [1]太康:启之子,夏朝第二代帝王,因游乐田猎无度,被羿驱逐。 [2]须:等待。洛汭:洛水流入黄河之处。 书序:太康丢掉国家,兄弟五人在洛水流入黄河处等他,作《五子之歌》。 太康尸位[1],以逸豫灭厥德[2],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3],畋于有洛之表[4],十旬弗反[5]。有穷后羿因民弗忍[6],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7]。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注释】 [1]尸位:指在位无所作为。 [2]逸豫:安乐。 [3]盘游:游乐。 [4]畋:狩猎。有洛之表:洛水以南。表,外。夏朝统治中心在黄河、洛水以北,因此称洛水以南为表。 [5]旬:十天。反:同“返”,这里指返回国都。 [6]有穷后羿:羿是有穷氏首领。后,君主。 [7]徯:等待。 【译文】 太康在位无所作为,由于纵情享乐而败坏了德行,民众都怀有二心,他还是无休止地游乐,到洛水以南狩猎,一百天也不回来。有穷氏首领羿趁民众对太康无法忍受的机会,领兵在黄河边阻隔。太康的五个弟弟驾车载着母亲随行狩猎,在洛水流入黄河之处等他。五人都埋怨太康,追忆大禹的教诲而写下诗歌。 【原文】 其一曰:“皇祖有训[1],民可近,不可下[2],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3]。为人上者,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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