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主第三

《庄子补正》·刘文典
〔注〕夫生以养存,则养生者,理之极也。若乃养过其极,以养伤生,非养生之主也。 〔释文〕养生以此为主也。 吾生也有涯。 〔注〕所禀之分,各有极也。 〔疏〕涯,分也。夫生也受形之载,禀之自然,愚智脩短,各有涯分。而知止守分,不荡于外者,养生之妙也。然黔首之类,莫不称吾,则凡称吾者,皆有极者也。 〔释文〕有涯本亦作「崖」,鱼佳反。而知也无涯。 〔注〕夫举重携轻而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疏〕所禀形性,各有限极,而分别之智,徇物无涯。遂使心困形劳,未慊其愿,不能止分,非养生之主也。 〔释文〕而知音智。注、下同。好胜呼报反。下升证反。虽复扶又反。下皆同。绝膂音旅。以慊苦簟反,足也。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注〕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疏〕夫生也有限,知也无涯,是以用有限之生,逐无涯之知,故形劳神弊而危殆者也。 〔释文〕殆已向云:疲困之谓。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注〕已困于知而不知止,又为知以救之,斯养而伤之者,真大殆也。 〔疏〕无涯之知已用于前,有为之学救之于后,欲不危殆,其可得乎!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注〕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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