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正义卷六
《论语正义》·刘宝楠
公冶长第五 集解 凡二十九章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注〕孔曰:“公冶长,弟子,鲁人也。姓公冶,名长。缧,黑索;绁,挛也,所以拘罪人。”】 正义曰:“以”者,主婚之辞。“子”者,《仪礼·丧服经》:“女子子在室爲父。”注:“子,女也。”“妻”者,以女适人,与之爲妻也。《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大戴礼·保傅》云:“谨爲子孙娶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故此辨其非罪。及论南容,亦称其德行,示当谨择士也。非其罪,传无所闻。皇疏引范宁曰:“公治行正获罪,罪非其罪,孔子以女妻之,将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滥,劝将来实守正之人也。”又引别书名《论释称公治长解禽语,食死人肉,致疑爲杀人,繫狱。邢疏斥其不经。愚以《周官》“夷隶掌与鸟言”,“貉隶掌与兽言”,则以公治解鸟语,容或有之,而谓因此获罪,则傅会之过矣。“绁”,《唐石经》作“絏”,张参《五经文字》以爲避讳偏旁。 ○注:“治长”至“罪人”。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公冶长,齐人。”《家语弟子解》则云“鲁人”,与此孔注合。《史记》“长可妻也”,不连“公治”爲文,故此注以公冶爲姓,长爲名。而又称“冶长”者,犹马迁、葛亮之比,凡两字姓,得单举一字也。《家语》云“名苌”,邢疏引《家语》作“字子长”,《释文》引《家语》作“字子张”,据《史传》亦“字子长”。皇疏及《释文》引范宁曰:“名芝,字子长。”《白水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