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 分别说与非分别说以及“表达圆教”之模式
《中国哲学十九讲》·牟宗三
上一讲,我们提到要了解天台宗所说圆教的意义,必须先了解《般若经》的特殊性格,也就是说,必须先了解分别说与非分别说的观念。分别说与非分别说这个问题,西方哲学并未考虑过,它是从佛教启发出来的。以前的人吸取了佛教这个观念,要清楚地表示出来,也不是很容易的。因为用以前的那些词语,是可以将某些意思表达出来的,但是要真正了解并且充分地表达出来,对前人而言并不是很容易。至于现代的人,则比较容易将这问题所蕴含的意思表达出来。这些表达的语句以及一些基本观念,大都收在我所写的《佛性与般若》这部书里边,只是散见各处,并不是集中在某一部分,有时重重复复就是那么几句话。例如,讲《般若经》或讲《中论》时,对于这些观念我曾做概略的综述,以后正式讲到天台宗时也提到这些观念,当然评判华严宗时也时时提到。因此,这些观念是散见各处,而不是当一个专门问题来讨论。在《佛性与般若》的最后有一个附录,那可以说是一个综括的述说。那段文字本来是想当作《佛性与般若》的引论,但是那种写法,当作引论似乎不太像,也不太好,所以我就没有放在前边,而放在后边当作附录。这附录的题目就叫作《分别说与非分别说》(1)。《分别说与非分别说》虽是附录,但我们若想了解圆教的意义,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分别说与非分别说。 “分别说”与“非分别说”是佛教的词语,或称差别说与非差别说,若用现代西方的说法,则是分解地说与非分解地说。提到这个问题,我觉得人类的思考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