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礼制
《通制条格》·完颜纳丹
至元八年九月,尚书省礼部呈:契勘人伦之道,婚姻为大。即今聘财筵会,已有定例外,据拜门一节,系女真风俗,遍行合属革去外,据汉儿人旧来体例,照得朱文公《家礼》内《婚礼》,酌古准今,拟到各项事理。都省议得:登车乘马设次之礼,贫家不能办者,从其所欲外,据其余事理,依准所拟: 一曰议婚。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 二曰纳采。 【系今之下定也。】 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 【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不忘祖。而今往往俱无祠堂,或画影及写立位牌亦是。】 乃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女氏主人出见使者,遂奉书以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氏主人复以告于祠堂。或婚主人等亲往纳采者听。 三曰纳币。 【系今之下财也。】 拟合酌古准今,照依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列币物等,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入,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请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婿家饮酒毕,主人待宾如常礼,许氏女子各各出见,并去世俗出羞之币。 四曰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之室,厥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婿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子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婿乘马先行,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婿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