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译者)四月十五日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169全俄罗斯独裁君主俄国大皇帝陛下五等文官伊尔库次克副省长赏戴勋章杰尔卡列耶夫致大清国大皇帝陛下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亲王与昂邦大臣函 径启者,查一八○七年在恰克图与大黄供售商布哈尔人等所订向俄罗斯国库供售大黄之合同 ,现在已经期限届满,对于所收到之大黄,亦已向布哈尔人等全数交足所应交付之商品,因 此鄙人曾经委托我国驻恰克图之边疆事务官员与该项供售商人商洽供售大黄之新条件,该官 员等曾与大清国属民西宁城人布哈尔商人阿卜达莱伊姆阿卜杜萨拉莫夫、瓦吉特沙班诺 夫及阿卜达拉赫曼阿达乌洛夫商妥,而该商人等亦已通知买卖城之扎尔古赤官员,用自己 及现在家乡之亲属普利杰普阿勃扎洛夫及哈密特尤芬名义,根据旧合同订立向俄罗斯国 库供售大黄之新合同,定期十年,每年供售大黄一千普特,明确规定所有大黄及商品之价 格,以及商品之数量,均与已经满期之合同所订相同。此外,依照布哈尔人之请求,将上年 已经接受之大黄一千一百普特算入本合同之比例数目之内。鄙人审查此项合同之后,认为完 全符合于旧有合同之精神,已经予以批准并饬令通告大黄供售商人知照。兹特依照两帝国间 现有之邻邦友好关系,通知贵王与昂邦大臣并附送该项合同之抄本一份此函附有合同条文,其内容与一八○七年所订立之合同相同(参看上文)。新合同自一八二 ○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发生效力。俄罗斯方面系由伊尔库次克省长所委派之委员特罗伊次克萨 夫斯克边疆事务办公处参议雅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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