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命全权大使伯爵果洛夫宁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131至高无上大权独揽全俄罗斯独裁君主亚历山大帕夫洛维奇大皇帝陛下特命全权大使、一等文官、枢密大臣、国家机关委员会长官、大皇帝陛下宫廷及俄罗斯一切勋章事宜礼官长、宫内高级侍从官伯爵尤利亚历山大罗维奇果洛夫宁致大清国大皇帝陛下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亲王与昂邦大臣函 径复者,接准贵王与昂邦大臣于嘉庆十年九月初四日来函通知,坚持请将鄙人之扈从人员缩 减至六十人或七十人之谱,盖因根据贵伟大国家之法律,已经明白规定,从任何国家或王国 常有使臣前来进献礼品之事,准许放行入境,总以数十人为限等因,鄙人完全尊重贵国之法 律,惟有不得已于言者,两帝国间之条约,乃为巩固互相和睦之规定,成为友好交际之根据 ,存在于贵我两国最高政府之间,亦应同样加以尊重,而在该项条约之中并未规定俄罗斯使 臣亦应遵守此种法律,而且当全俄罗斯枢密院将全俄罗斯大皇帝陛下意欲向中国大皇帝陛下 派遣大使一事通知贵国理藩院之时,贵国方面亦无预先之通知,以便依照此项法律作成相应 之处理,恰恰与此相反,从贵我两国都已认为成规之先例中,可以看出,鄙人以前之使臣伯 爵萨瓦弗拉基斯拉维奇之扈从人员曾有一百二十人之谱,并未禁止其随同使臣进入贵国, 而均予以放行,虽然当时已经存在尊处所言之法律。当为贵王与昂邦大臣之所知悉,该项使臣 以其官阶及职位而言,与鄙人相较均属甚低,因此鄙人之扈从人员秉公而言必须适合于鄙人 之优越品位,无论如何不能少于该项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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