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大清国理藩院致俄国枢密院函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径启者,顷据我驻库伦亲王与大臣呈报内称,本年贵国大使前来之时,决定随同大使派遣僧侣 及学生前来北京,实行替换,贵国枢密院关于此项替换备有公函,将由该大使送交我理藩院 等语,查条约中已经规定,如由俄罗斯国派遣僧侣及学生人等前来我国首都北京,则应自力 前来,而且只限该项僧侣人员,不得派有其他人等。再查贵院前此亦曾向我院有所请求,当 经我院依照贵院之请求奏明我国圣上,以便派定差员及百什户前往迎接护送,而在一路之上 均系自力前来,在到达首都北京之时,即行进入俄罗斯教会院内居住予以给养,从无异议。 只有乾隆八年曾有俄国学生三人随同所派大使密哈伊勒少校前来,惟亦系依照往日办法,由 我院派定差员及百什户前往迎接该项学生人等,并未随同大使密哈伊勒一起晋京,当时亦曾 由我院奏明我国圣上,奉旨此事应照条约办理着不准行,并曾明白函知贵枢密院查照在案。 多年以来,我大清国与俄罗斯国都系依照条约办事,并无异议,因此我院碍难准许贵国僧侣 及学生随同所派大使一起派来。至于此次派来之僧侣及学生人等,仍应依照从前所订条约办 理,实行替换,关于此事已经奏明我国圣上,奉谕依照我院所陈办法办理。我院钦遵圣上谕 旨,兹特函达贵院,务请于收到此函之后,一俟贵院按照往日所派替换之俄国僧侣及学生到 来之时,应即依照从前所订条约向我院投交函件,我院当予依照约章办理,此次务须停止随 同贵国大使派遣前来为要,专此函达,即请查照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