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表

《柳文指要》·章士钊
禮部為百官上尊號表兩首 一 兩表皆首標禮部,認作子厚為禮部執筆,此並不誤。當憲宗於永貞元年八月即位,子厚尙為禮部員外郎,依職掌而擬定第一表,以備使用,因慮請而不准,又擬第二表,所謂“再陳丹懇,謹獻鴻名,天心未從,隕越無措”,此都合乎當時情勢。迨九月,子厚即黜為邵州刺史,而憲宗直至元和三年,始上尊號。之二表者,曾否使用,及何年月使用,子厚應皆不知。 此二表,《文苑英華》同,皆題永貞元年。 第一表,四海將致於時雍:《書》:黎民於變時雍。[1] 光被四表,祖宗烈文:《詩》:烈文辟公[2]。“宗”與“被”對文,非祖、宗連讀。 今龜筮習吉:《書》:龜筮協從,卜不習吉[3]。注:習,固也。 饗宗祧:祧音挑,遠祖廟也。 祝史陳信:《左·昭二十》:其祝史祭祀,陳信不愧。 第二表,吾自甚武,自號曰武王:出《史記·商紀》。“吾自甚武”,《英華》無“自”字。 所以類上帝:《書》:“肆類於上帝”[4],類,祭名。 《春秋》本於五始:本王褒《聖主得賢臣頌》:“共惟《春秋》法五始之要,在乎審己正統而已”,注:“胡廣[5]曰:五始,一曰元,二曰春,三曰王,四曰正月,五曰公即位”,五始者,即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之謂。此與本表所謂:“元者一歲之首,春者四時之首,王者受命之首,正月者政教之首,郊天大禮者立極之首”,命意全同,是五始者,即五首也。此“五始”字,用於本表,粲然明白,獨《外集》收有《為文武百官請復尊號表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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