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誌碣誄
《柳文指要》·章士钊
故試大理評事裴君墓誌 此評事裴君,與故處士裴君,〔指《集》中《故處士裴君墓誌》。〕為同祖兄弟行,祖以上世系全同。如曾祖贈戶部尙書守眞,祖起居郎僑卿,均同,惟僑卿二子,長均州刺史叔猷,即評事之父,次大理伯言,即處士之父,由是評事與處士為初從弟兄。此二人者,子厚為作誌,皆不得其諱字,他處亦無可考,甚奇。 善杜禮書:舊注:杜禮書未詳。釗按:“杜”或是“持”字殘闕而致誤,“持禮書”云者,一切以禮書為準,詳定刑制也,即《荀子》[1]“持之有故”之“持”。 當伐蔡及鄆,汴常為軍首:蔡謂吳元濟,鄆謂李師道。此兩句,應在“當伐蔡及鄆”絶句,蔣本將“汴”字屬上讀,成為不可解,因疑“汴”為“州”字之誤,謬甚。韓弘以汴州刺史兼宣武節度,駐汴,軍務特繁,征伐領先,“汴常為軍首”五字,極易理解。 梁委其躬:梁委其躬者,即委其躬於梁,而為汴州從事也,將“梁”字置於句首,《左氏》慣用此類句法。 南蔡北曹:北曹即李師道,以師道跨有鄆、曹、濮十二州故。 此誌子厚在元和十四年作,臨終之歲,撰文許多,不知孰為絶筆? 誌云未果娶,有男子二人,女一人,男女蓋均微出也。釗按:近世章太炎未娶,有女子子三人,蓋太炎幼有癲疾,家人不為娶妻,遂私婢而得子。吾藏有太炎致吾外舅吳君遂[2]札中數語云:“自君遂徙金陵,而吾不復得佯狂避世之友於海上,宙合雖大,可與言者幾何?頃以煢居,遂毁我室,無妃匹之纍,而猶有弱女三數,然亦近於棄捐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