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墨家思想(其三)
《先秦政治思想史》·梁启超
墨家政治哲学之根本观念,略已说明,今当进观其对于政治组织之见解何如。墨家论社会起原,有极精到之处,而与儒家(荀子)所论微有不同。其言曰: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同滋,益也)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焉。……(《尚同上》)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智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同已)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毕沅云:请当为情),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尚同中》) 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尚同下》) 此与荀子《礼论》、《王制》诸篇所言略同。而有异者,荀子从物的方面观察以为非组织社会无以剂物之不赡;墨子从心的方面观察,以为非组织社会无以齐义之不同。墨子所说,与欧洲初期之“民约论”酷相类。民约论虽大成于法之卢梭,实发源于英之霍布士及陆克。彼辈之意,皆以为人类未建国以前,人人的野蛮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