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寝兵运动

《先秦政治思想史》·梁启超
弭兵之议,倡于春秋末叶。宋向戌会当时诸强国于宋都,相与约盟,酷似今兹大战前之海牙平和会也。当时则有从学理上议其不可行者,曰: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左·襄二七》) 虽然,后此多数大学者,标举此义,为猛烈的运动,恳挚的宣传。《老子》言: 兵者,不祥之器。 孔子作《春秋》:“会盟之事,大者主小,战伐之事,后者主先。”(《春秋繁露·竹林》篇)故孟子曰: 春秋无义战。 《孟子》书中,到处发明此义,其极沉痛峻厉之言,曰: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至墨翟、宋钘一派,更高揭非攻寝兵之鲜明旗帜,以号呼于天下。其论旨则前数章既屡言之矣。墨家非从空谈而已,常务实行。见有斗者,匍匐往救之,且以善守为“非攻”主义之后盾,故其宣传乃实力的宣传也。各书中载墨子一故事曰: 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足重茧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至于郢。见公输般,公输般曰:“夫子何命焉为?”墨子曰:“北方有侮臣,愿藉子杀之。”公输般不悦。墨子曰:“请献十金。”公输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公输般服。墨子曰:“然,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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