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三
《社会哲学概论》·瞿秋白
万物有灵论却是我们所知道的“人的意识对于自然现象之间的原因”之第一次表示。原人以神话解释自然界现象。虽然,此种解释仅仅能满足原人的好奇心,而不能使原人对于自然界的权力有所增加。 野蛮人病了,躺在地上叫名字,希冀他的魂回转来。当然,他对于病的请求呼声,丝毫不能影响到他身体内病状的过程。要达到这一目的,多多少少要有些科学的智识,以科学的观点来考察自然界。所谓以科学观点考察自然便是不能以“某一现象为某一神灵的动作”来解释,而要以自然界的法则(公律)来解释。人对于自然增进自己的权力,只靠着探悉自然现象的规律,知道得愈多,权力也愈大。每一范围以内既有科学的观点,那万物有灵论的观点便不能再存在了。希腊历史家就已经说了:谁已经知道了日绕地球的真正原因,他必定不再说赫黎沃斯神(Helios)[11]“早晨乘着火轮,升于天路,晚间落于西陲,方才睡觉。”这就可见,知道日绕地球的原因之后,便不再以主观为出发点,而以客观为出发点了。 [11]赫黎沃斯神,今译赫里阿斯神(Helios)。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 希腊哲学中的育尼派[12](Philosophie ionnienne——育尼岛名,希腊最古时之哲学家泰利斯[13]曾居之,故以称其时学派),就是如此的。以为水是万物之源的哲学家,他的出发点是客观而非主观。希拉克利泰(Heracleite)[14]说宇宙并非神或人所创造,“而是永久有的,永久是火的,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