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韻位疏密與表情的關係

《词曲概论》·龙榆生
梁劉勰談到聲律問題,認爲“聲有飛、沉”;又説:“沉則響發而斷,飛則聲揚不還。”(《文心雕龍·聲律》第三十三) 這裏説明漢語的每一個音,都有它的不同性質。如果在組織成爲詞句時不能作妥善的搭配,就難以顯示高低、抑揚的音節,而且吟唱起來會拗折嗓子。所以他又説:“古之教歌,先揆以法,使疾呼中宫,徐呼中微。”又説:“商徵響高,宫羽聲下,抗喉矯舌之差,攢唇激齒之異,廉肉相準,皎然可分。”他接着説明怎樣把這些不同性質的字音安排得適當,就該“左礙而尋右,末滯而討前,則聲轉於吻,玲玲如振玉;辭靡於耳,累累如貫珠。”(同上) 這對聲韻上的安排,講得十分透闢。它是結合着音樂關係和漢語的特性,來制定法則的。從唐人律、絶詩以至後來的詞、曲,都是根據這個法則進一步付之實踐,越來越講究得精密的。 在歌調聲韻安排上的基本法則,原不外乎沈約所説:“欲使宫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内,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宋書》卷六十七《謝靈運傳》) 但再要説得簡要明瞭,就是在每一個句子中間的平仄聲字,必須相間使用,使它顯出和諧的音節;在整個篇章中的韻位所在,必須遥相呼應,使它的音響和所表達的感情恰恰相稱,隨着感情的起伏變化而有所調節。劉勰也曾説起:“異音相從謂之和;回聲相應謂之韻。”(《文心雕龍·聲律》) 這“異音相從”就是在每個句子中的字調問題;“同聲相應”就是在整個篇章中韻位問題。關於前者,…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