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国支持教育的能力(续)

《中国教育财政之改进》·陈友松
财政基础 根据表58的估算,假定其所有的数据都准确,那么,现行的教育方案和今后20年的“扩大改进教育方案”相加,每年要求投入教育大约385,000,000元,即占国民收入估算值的3.04% (见表68)。这个数字仍然比1930年美国将国民收入的4.15%(见表69)投入教育要低,但美国承受能力的确比中国要高。 然而,若参照表58的安排,将教育预算分步渐进的话,那么新方案头十年需要1,699,511,000元,即每年大约170,000,000元。如果加上现行公立教育每年费用155,000,000元(见表15),那么,在头十年内,两者每年共需约325,000,000元,约占中国国民收入的2.6%。考虑到国民收入总值,这个数目或许在中国国民的支付能力之内。现在的问题在于,这笔负担如何分摊到各阶层民众以及各级政府头上。 事实已经证明,中国每年可为公立教育投入155,000,000元。新教育计划将增加的170,000,000元,如何由各级政府分摊,民众是否有能力支付呢? 表58提出了三级政府分摊的建议。头十年,中央政府要支付728,883,000元,省级政府207,060,000元,县级政府763,568,000元,或者取个整,即每年分别为7300万元、2100万元、7600万元。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必需提供的增加数,起码应为现行预算的四倍,算起来只占中央政府1934—1935年度预算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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