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号

《红楼识小录》·邓云乡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说到当票的时候,宝钗掩饰道: 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是哪年勾了账的…… 同样是一张当票,什么叫“死了没用的”?又是怎样“勾了账的”?实际宝钗这后半句话是有一定语病的,这正是编造掩饰语言时的口气。因为看一张当票是否是“死了没用的”,别的是看不出的,只能看年月,而看了年月又说不知是哪年勾了账的,这显而易见是掩饰之词了。这里牵涉到当年当铺的一些具体规矩,这里逐条解说一下: 先说利钱。一件皮袄,当十两银子,过五个月去赎,要付多少利钱?付一两五钱利钱,其利率就是月三分。《红楼梦》时代,北京的利率叫“京债、京利”,照例比外地高。当铺的利钱,外地一般是月利二分半,北京则是按《大清律例》法定的最高利率月利三分计算,从清初到清末,基本上都是如此。咸丰时署名芝兰室主人的《都门新竹枝词》中有一首道: 西商妙算果通神,典当重开用现银,就便亲爹能出世,三分一律不饶人。 这诗写得清楚,“西商”是山西商人的简称,“三分”就是三分利。以月三分计算,十两银子,每月利银三钱,三年便是十两零八钱,利钱便要超过本钱了。当铺当物,不能漫无期限地保存下去,听人赎取,要有个期限,过了期,便不能再赎,谓之“死号”,当物人的那张当票,便成为一张废纸,这就是宝钗所说的“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了。 “死号”的期限,在《红楼梦》时代,一般都是三十个月,即两年半“死号”。后来乡间当铺还是两年半死号,而北京则多改为两年,即…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