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摆脱贫困

《金翼》·林耀华
虽然已经习惯了在镇上店里的生活,东林对于家人和兄长在村里的农业生活并非毫不关心。每逢年节和其他特定场合家人围坐在一起的时候,黄家兄弟既谈生意也谈农事。他们会提到季节性的雨水和灌溉,计划着犁地和除草、播种和收割,以及交租纳税等。因为尚未正式分家,无论是店铺的收入,还是农田及其产出,仍然属于公产,同属于两兄弟。因此,两个年轻人会对彼此的工作感兴趣并且一起为整个家庭的利益盘算。 偶尔,东林会扛着锄头在田间地头转转,帮他哥哥灌水,就像所有的农夫在灌溉季节必须做的那样。多年不接触农事,东林现在看着绿油油的田地颇为感慨。在喧嚣忙碌的城镇生活之余,漫步在田埂上,在宁静的气氛中倾听林间的鸟叫声和山谷中潺潺的水声汇成的自然乐章,他觉得心里异常放松。 黄家兄弟虽然对土地有某种所有权,但他们仍然属于佃户。根据当地的土地租佃法,土地所有权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地主占有土地的“底盘”或者底土,并且拥有收地租的权利。他是土地的合法持有者,他的名字在政府登记在册,并向政府交纳地租。但是拥有地表的人,也被村民称为“根持有者”,对地表拥有永久的占有权。“根”一词显然代表着土地的一部分,即庄稼的根所生长的土壤。这些承租人或者“根持有者”通常自己耕种,在这种情形中就被称为“自佃农”。但有时,“根持有者”也将永久租佃的土地转租给其他农民,赋予其临时的耕种权。此时,二佃农需要付租金给“根持有者”。 这种土地租佃制度在当地被称为…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