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职业补习教育

《职业教育研究》·邹韬奋
普通补习教育与职业补习教育之区别 补习教育寻常分为两种:一为普通补习教育,一为职业补习教育。所谓普通补习教育,乃对于未毕业义务教育而即从事职业之儿童,令其分执业时间之一部分补受充足的义务教育。所谓职业补习教育,乃对于已毕业义务教育而入职业界之青年,令其于执业余晷,或分执业时间之一部分,受职业上之专门知识技能。故就教育系统上言之,职业补习教育盖在普通补习教育之上,可以衔接而进。但亦可离普通补习教育独立而无牴牾,良以其分科故也。晚近世界先进国以实业勃兴,尤注意于职工徒弟之职业补习教育;对于男子励行强迫制度,以增进其特别技能与经济生产之能力,为实业之基础;对于女子职业补习方面,亦甚提倡,使之补习关于职业或家政方面之智能。故今日之补习教育,已移普通补习教育而为职业补习教育。今吾国国民之教育程度甚为幼稚,其未受教育之数量尤多,既已注重职业教育,则建设扩充职业补习教育,实为教育上一急不容缓之问题。 补习教育救济社会上早年离校之分子 今日学校关于教育上与实业上之最大需要,莫甚于如何辅助训练因种种原因而提早离校之青年职工。寻常学校之课程仅适宜于不必早谋生计之男女青年。如青年于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满期之后,不得不离校而厕身职业界,则除少数特别之机遇外,即永难再有享受自由教育之利益。质言之,寻常学校后半期所授与之教育,苟非青年在经济上有充足能力,俾得留学肄业至十八岁,断非其所能得。故青年男女于义务教育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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