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字集卷之二下
《南华真经副墨》·陆西星
内篇 大宗师第六 大宗师,言道也。道者,自然而已,乃天所为,故老子云:‘天法道,道法自然。’知天之所为之自然也,而不以人为参之,斯得谓知之盛矣。 此篇以自然为宗,其旨意则在于以其知之所之养其知之所不知。至于死生之变,等之为旦夜,穷达之故,信之为有命,则非真知自然之所为者,孰能与于此哉? 篇中义谛,随人根器大小,各有受用。熟读此者,不惟可消贪鄙之私,而所谓性命之宗,上乘之学,亦不外史而得之矣。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 夫天之与人,相待而成者也。天固自然矣,又必以人为合之,然后人事尽而天理见。故知天之所为,又知人之所为,斯其至矣。 何谓知天之所为?知天之自然也。何谓知人之所为?知人亦未始不为天也,而尽人以合天,顺其自然,而以其所知养其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斯得为知之盛矣。 何谓以其所知养其所不知?如人之年寿修短,吾之所不知也,天也,然吾只知‘缘督以为经,可以养生,可以尽年’,故以其可知者尽诸己,而以其不知者付之天。然谓之养,则有‘涵泳从容以俟之’之意。 若妄有作为而至于中道夭折,则是裨益于有生之外。既不能知其所知,而又不能养其所不知,可谓知乎? ‘虽然,有患’,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