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针论第七十八

《任应秋讲〈黄帝内经〉灵枢经》·任应秋
(此篇录音资料仅限于提要,其他据《黄帝内经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 讨论“针”以“九”数概之的意义。篇中云:“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又云:“一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黄钟”者,《淮南子》以纵黍之长为“分”,九分为“寸”,九寸为“黄钟”,九而九之,得八十一分,是为律本,故“黄钟”即九数也。“黄钟”始于一终于九,故有“黄钟为万事本”之说。针取乎“九”,以其能起百病之本之意也。全篇可分作五章。 第一章 九为黄钟之数 【原文】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 【提要】阐明“九”为黄钟之数,“九针”者“以针应数也”。 【讲解】文献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九”这个数,“九”是什么数呢?九是“黄钟数”,所以要用“九”来区别针的不同。“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九”是最大的数。“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灵枢》的第一篇“九针十二原”第一法天,“本输”第二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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