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缵义》卷八
《文子缵义[标点本]》·杜道坚
宋 杜道坚 撰 自然篇 一、自然之道的阐释 旧注:至道鸿洞,为万物母,橐钥翕施,无有涘崖,是曰自然。盖道之绝传,不知而然,亦非不然,万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无所因寄,故曰自然也。 老子曰:“清虚者,天之明也;无为者,治之常也。” 旧注:夫虚中有灵,暗中有明,孰能见之?与道同也。无为自治,万物皆成也。 去恩惠,舍圣智,外贤能,废仁义,灭事故,弃佞辩,禁奸伪,即贤不肖者齐于道矣。 旧注:去此七者,即贤无所尚,愚无所愧,鸿洞大道,归复自然也。 静即同虚,即通至德,无为万物皆容。虚静之道,天长地久,神微周盈于物无宰。 旧注:心既虚矣,无所不通;德既充矣,无所不容。故能神用而无主,周行而不殆焉。 十二月运行,周而复始。 旧注:谓十二月转轮无穷,终而复始,天之道也。 金木水火土,其势相害,其道相待。 旧注:五运相推,一王一衰,寒暑递迁,进退有时,生杀有道,不失其宜。 故至寒伤物,无寒不可;至暑伤物,无暑不可。故可与不可皆是,是以大道无所不可,可在于其理,见可不趋,见不可不去,可与不可相为左右,相为表里。 旧注:寒暑代谢,此天地之道也;礼教刑罚,圣人之法也。然寒暑虽酷,不可无也;时顺即何伤,刑罚虽惨,不可废也。理当即非害,见可即行,不可即止。 凡事之要,必从一始,时为之纪,自古及今,未尝变易,谓之天理。 旧注:一者,道之子,君之柄。古今虽异,动用未殊,如轴运毂,以内制外,轮转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