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序

《周易集解补释》·曹元弼
敘曰:元氣絪緼,明朱氏睦為本作為“氤氳為”。三才成象。神功浹洽,八索成形。在天則日月運行,潤之以風雨。在地則山澤通氣,鼓之以雷霆。至若近取諸身,四支百體合其度;遠取諸物,森羅萬象備其工。陰陽不測之謂神,一陰一陽之謂道。範圍天地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仁者見之以為仁,知朱作為“智為”。者見之以為知,百姓日用而不知,君子之道鮮矣。斯乃顯諸仁而藏諸用,神无朱作為“無為”。方而易无體,巍朱作為“為”。巍蕩蕩,難可名焉。 釋曰 “元”,大極也。大極元氣函三為一,故三才成象。八卦各三畫,因而重之為六畫,由此也。“神”,大極之神。以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言曰“大極”,以天地之始言曰“元”,以陰陽不測妙萬物言曰“神”,以一陰一陽各正性命言曰“道”,以易簡、變易、不易合道與神而名之曰“易”,其實一也。“八索”,八卦也。天有八卦之象,地有八卦之形,天地生人生物,無一非卦象。元之周流發育,範圍不過,曲成不遺也。“仁”者,大極生生之德,人得之以為心。“知”者,生生之氣,自然之條理,人心固有之知覺。此五常之要,五倫所自起,人類所以能相生相養,知善惡吉凶,以大别乎禽獸,而協乎天地之性也。道合仁知,而人之氣質不齊,故賢者猶不能無偏重,而凡民則習焉不察。天生斯民,所以必使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也。元不可見,於其發育萬物見之,故“顯諸仁”;道无所不在,不可以一方一體求,故“藏諸用”,此天地自然之易也。 逮乎天尊地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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