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政大论篇第七十
《任应秋讲〈黄帝内经〉素问》·任应秋
(此篇录音资料仅限于提要和答疑,其他据《黄帝内经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 高士宗云:“木火土金水,有平气,有不及之气,有太过之气,皆其常也。天气制于上,运气主于中,万物化生,五虫孕育,有盛有衰,是其政也。五运根中,六气根外,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皆为五常之政,故以名篇。”(《黄帝素问直解》)“政”犹“事物”也,五运廻薄常行不息,无穷的事物因之以为终始,是为“五常政”。全篇可分作六章。 【讲解】“五常”是指木、火、土、金、水五行的平气、不及、太过等运动,这些都是正常现象。五运之常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受到六气的影响,如司天之气制于上、运气主乎中,因此尽管有平气、太过、不及,会因受到天气的作用而有所变化。如虽“运”为不及之年,但天气为太过之势,于是这一年就不一定表现为不及;如“运”为太过而天气不及,可能会发生“运”与“气”均太过的变化,也可能发生“运”与“气”均不及的变化。如今年,火太过,为太乙、天符年,三合为治。百物化生、五虫孕育,也是有盛有衰的,这都是“常政”。“政”是五运六气在自然界的表现,不仅反映在气候方面,还反映在人、物等各方面,“五常政”的内容不是空洞的,而是非常丰富的。“五运根于中,六气根于外,化不可代,时不可违”这些都是“常政”,意思就是五运六气的运行是大自然的普遍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篇文献是讨论“五运”在“六气”的影响下发生的种种变化。 第一章 五常政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