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辨证论治

《谦斋医学文稿》·秦伯未
辨证论治为中医普遍应用的一个诊疗规律,从认识病症到给予治疗,都是依靠这个规律来完成的。辨证论治是综合理、法、方、药作为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就无法进行。它是有理论有法则,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 一、辨证论治的意义 辨证论治的意义,辨,就是分析、鉴别;证,就是证据、本质;论,就是讨论、考虑;治,就是治疗的方针。证和治是现实的;辨和论是灵活的,要通过分析和思考的。前人告诉我们,有是证,用是法,用是药。究竟凭什么来认识这个证,以及凭什么用这种法和这类药,就需要下一番辨和论的工夫。疾病的发生必然有某种因素,某种因素就表现出某种症状,离开症状是无从辨别疾病的性质的。同时仅仅注意症状也还不可能全面了解病情,有时症状的表现不一定反映真相,中医称之为“假象”,这就要求必须做到细致的辨证。总的说来,辨证,就是从疾病过程中找出疾病的客观规律,务使求得症状和病因的统一。引用辩证法的词句来说,就是“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故中医治病有一定步骤,即观察症状,决定病因,商讨治法,然后处方用药。因而,中医对任何疾病在没有辨明症状以前,是无法确定治法,更谈不到处方用药。辨证论治的重要性就在于此。 二、辨病因病位 症状是病邪作用于人体所发生的反映,它反映着病邪的性质和生理机能的强弱。在症状的表现上,从细小到显露,从表面到深层,可以鉴别发病的因素和生理病理的状况,可以随着症状的消失和增添,探知病邪的进退及其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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