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六十五 元祐元年(丙寅,1086)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元年二月庚申盡是月庚午 二月庚申朔辛酉,詔京東西、淮南安撫、轉運、提刑司,體量巡檢、縣尉老疾不任職之人,選官對移或奏差,具因依以聞。 又詔:「大名府自經水災,民田多渰浸,耕種未得,人戶艱食。向雖賑濟,尚慮官司拘制,使被災之民,未蒙恩澤,可委大名府安撫使韓絳詢訪賑濟。」 館伴高麗使言,高麗人乞開寶正禮、文苑英華、太平御覽,詔許賜文苑英華。 詔軍器監將諸路未造軍器,如有須合製造,即以聞。(新錄削去。) 樞密院奏請:諸軍年七十,若病患假滿百日或不堪醫治差使者【一】,諸廂都指揮使除諸衛大將軍致仕;諸軍都指揮使、諸班直都虞候帶遙郡除諸衛將軍致仕;諸班直、上四軍除屯衛,拱聖以下除領軍衛:仍並以有功勞者為左,無功勞者為右。從之。 樞密院言:「非將官駐劄處軍馬,欲乞府界、京東西路差本處都監或監押一員充訓練官,依將敕施行;仍選留押隊一員,餘並減罷。遇全將差發,許本將指名奏差小使臣二人權充,歸營日罷。」從之。 又言府界、五路保甲已罷團教,應保甲赴教日止用民間衣裝,不得勒令別造。從之。 講筵所乞借實錄,詔只令取會。(政目。) 吏部郎中張汝賢言:「奉敕差福建路按察,并臣僚上言本路轉運副使王子京買臘茶事,令相度。乞並依熙寧五年二月六日朝旨,除依舊禁榷州、軍外,並放通商。」從之。(熙寧五年二月六日朝旨未見,今以元祐鹽法冊增入。元豐七年七月十七日王子京始建請榷臘茶,八年二月七日并榷通商地分。) 新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