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七十五 元祐元年(丙寅,1086)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元年四月丙申盡是月乙巳 四月丙申,吏部言:「應大小使臣磨勘,投納文字,內有不圓,但有照驗,並依承務郎以上條貫,委尚書相度,並不取索。」從之。 陝西轉運司言:「本路近歲賊盜多出商山,乞將商、虢二州及永興軍乾祐縣山居百姓,並依重法地分施行。」詔:「強盜三人已上,並依重法地分施行。」 右司諫蘇轍言:「臣近奏乞招河北保甲充禁軍,聞已有朝旨,令逐州軍長吏等優給例物,寄招在京禁軍去訖。臣竊謂京畿諸縣保甲事體與河北無異,而所在闕額禁軍尚多,欲乞指揮京畿諸縣,一依河北已得指揮招募施行。臣又聞河北、河東舊有義勇,自來每年冬教,以為邊備,民所習慣,不以為怪。畿內百姓非邊民之比,今來保甲雖罷按閱,而未免冬教,民情未安,亦乞特與放罷。」(十一月二十六日可考。蘇轍奏請,從違當考,二錄無之。王巖叟朝論奏乞罷教畿內保甲云:「畿界舊來無義勇,今教之,人心不寧,不如罷之為便。」當與蘇轍所言並考。) 戊戌,朝奉大夫、集賢校理鄭穆為國子祭酒、集賢校理。 己亥,看詳訴理所言:「應係內降探報公事,於法不合受理者,如內有情可矜恕,即逐旋具事理申奏。」從之。 朝奉大夫范純禮為吏部郎中,(八年六月末,司馬光薦純禮。)職方郎中李周為太僕少卿,承議郎、右司郎中張汝賢為直龍圖閣、江淮等路發運副使,勾當皇城司、內侍押班劉有方令再任。 詔揚王顥、荊王頵遷外第,賜銀絹各五千,每年各添公使錢五千貫,並特支與實數,仍給見錢。本府提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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