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一 治平元年(甲辰,1064)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英宗治平元年四月盡是年閏五月 夏四月辛未,詔以河北州縣官吏補義勇不足,令轉運使劾治。都轉運使趙抃奏:「初受詔,官多已罷,吏多死徙。今官吏多新至,若皆治,則新至者被罪。請以歲盡為限,不足乃劾治。」詔從之,其河災州軍令漸補。 初,抃至大名,欲按視府庫,賈昌朝遣其屬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公雖欲舉職,恐事有不應法者奈何?」抃曰:「舍大名則列郡不服矣。」即往視之。昌朝初不悅,及官吏補義勇不足【一】,當坐徒二年者八百餘人,抃奏請寬之,皆得免,昌朝乃媿服。 知審官院王珪奏新編本院敕十五卷,詔行之。 詔諸路總管、安撫、鈐轄司,有步射弓兩石、引弩四石五斗以上者,試驗奏遣赴闕,試中者等第推恩。 權御史中丞王疇欲車駕行幸,以安人心,丁丑,上疏曰:「陛下初即位,貴循祖宗之舊,毋少更改,至於一動一豫所以慰羣心者,亦不可廢也。按真宗初有天下,咸平元年春三月,太宗小祥畢,是歲夏五月,車駕出禱雨,此皇祖舊典也。然則喪既逾年,猶在諒陰中,亦嘗有所臨幸,但不為游燕之事爾。陛下光有天命,丕冒海隅,不惟都城之人願瞻日月之光,望羽旄之動久矣,雖四方之遠亦皆嚮風環首,想聽輿馬之音以自慰也。今日月遷速,即過先帝小祥,雖聖孝思慕,未忍及於游幸,然京師宮館所以奉真靈、延福禧,與列聖、列后神御之宅,臣愚恐宜於外朝聽斷之暇,長樂奉養之隙,中外無事,天體康寧,時或有所享謁請禱,以表陛下尊先奉神之心。雖然,在三年喪期之間,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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