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二 嘉祐五年(庚子,1060)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嘉祐五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戊子,美人周氏為婕妤。皇第十二女,婕妤所生也。 庚寅,詔河北兩地供輸人輒過黃河南者,以違制論。初,邊臣言,兩地供輸人,舊條私出本州界,並坐徒,後乃更從杖,恐漸入近南州軍刺事,難以辨姦詐。故復著此條。 辛卯,詔知許州兼京西北路安撫使、知鄧州兼京西南路安撫使,以許、陳、鄭、滑、孟、蔡、汝、潁、信陽九州軍隸北路,鄧、襄、隨、房、金、唐、均、郢、光化九州軍隸南路,其河南府即不隸所部。 初,西平州峒將韋惠政匿納交阯逃戶,甲峒蠻申詔泰【一】領眾襲逐所亡,都巡檢宋士堯等帥兵拒之,擅入交阯界,多所斬獲。明日【二】,交阯與甲峒蠻復合兵來寇,士堯等皆戰沒。癸巳,邕州以聞,詔知廣州蕭固赴邕州發諸郡兵,與轉運使宋咸、提點刑獄李師中同議掩擊之。 甲午,戶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知荊南,從介請也。敕過門下,知封駮事何郯封還之,言:「介為諫官,有補朝廷,不當出外。」詔介復知諫院如故。 丙申,詔:「文臣待制以上及臺諫官,武臣刺史以上,各舉諸司使至三班使臣堪將領及行陣戰鬥者三人。後雖有他過,不連坐,而臨敵不如舉狀者,坐之。」 丁酉,知晉州、都官員外郎吴京追三官,壽州編管;前提點河東刑獄、祠部郎中龐汝弼特勒停;同提點刑獄、西京左藏庫副使寇利一,前同提點刑獄、禮賓副使段隱各衝替。先是,京犯自盜贓,而汝弼嘗多取寄州廚生餼【三】;又,利一數與京聚會,亦嘗受公用銀紗羅,故並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