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九 嘉祐八年(癸卯,1063)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嘉祐八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乙巳,侍御史呂誨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辛亥,詔:「諸道押即位進奉人各與官,有官者與推恩,勿試。」以乾興押進奉人皆試詩於學士院,已而不合格者,例與官,故有是詔。 知諫院司馬光奏:「竊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軍等,各遣親屬進奉賀登極表至京師,朝廷不問官職高下、親屬遠近,一例推恩,乃至班行幕職、權知州軍,或所遣之人非親屬者,亦除齋郎及差使、殿侍。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藩鎮之弊,故有此例。後來人主嗣位之初,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國家爵祿,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無故受官,誠為太濫。況近年官吏繁冗,十倍於國初之時,朝廷深知其弊,所以數年前別定制條,減省諸色奏蔭之數。若進表之人皆得一官,則又併增數百入仕之人,自鄉來減省悉為虛設【一】。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其進表人若五服內親者,或乞等第受一官,其無服非親屬者,並量賜金帛罷去,庶幾少救濫官之失。」 同修起居注鄭獬亦以為言,且曰:「昔真宗初即位,有事於南郊,舊例羣臣皆得遷職,而真宗以為僥倖太甚,遂命止加勳階。真宗已常革濫賞於南郊之初,則陛下亦宜絕繆恩於登極之後也。」執政謂已行之詔,難於復改,遂寢其議。 壬子,初御紫宸殿,退御垂拱殿,中書、樞密奏事。帝自六月癸酉不御殿,至是始見百官,感慟者久之。其後隻日御前殿,雙日御後殿,惟朔望則前後殿皆不御,至祔廟,如故。 丙辰,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弔慰,見于皇儀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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