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四 嘉祐六年(辛丑,1061)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嘉祐六年七月盡是年八月 秋七月壬午朔,光祿寺丞、知長洲縣夏噩,坐私貸民錢,特勒停。噩中制科,本路提點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一】,捃其事而廢之【二】。 癸未,賜沂州草澤高太古粟帛。以轉運使言其行義推于鄉里也。 乙酉,泗州言淮水溢。 丙戌,詔:「淮南、兩浙、江南東西路水災,其令轉運使就差本路官體量,蠲其賦租,仍預為賑救之術,無使秋冬乏食,以致逃移。」 置廣州東莞縣界東西路巡檢一員、水軍二百人。 丁亥,權御史中丞王疇言:古之事君者必以禮,故要君者謂之無上,以其近於嫚也,嫚則事君之禮廢矣。古之事君者必以誠,故言偽而辨者,孔子得以誅之,以其近於詐也,詐則事君之誠闕矣。是知上下之分、君臣之義,由禮與誠,則罔不治,由嫚與詐,則罔不亂。茲二者,風俗之源,逆順之萌,慮天下者不可忽其漸而不察也,察之亦不可以不誠。 比年中外臣僚,或因較量差遣,或因辨論身計,或因進以干譽,或因罪而覬免,肆為罔談,輒形奏章。其間求放歸田里者有之,乞別自營生者有之,歲未至而願致仕者有之,苟於祿而請歸農者有之。是皆心語兩違,情實交戾,外示輕官爵之愛以欺於眾,內實計分銖之利而爭於上,違義忘耻,至於要君用詐而安為小人之行。陛下聖度包荒,悉置不問,彼小人者,亦豈識恩德之隆哉!且夫君臣之間猶父子也,既委質立朝,陳力處位,於去就之際,豈得容易而言?今苟以私覬,遂僥倖而妄章詭辭,發之不疑,是臣下不肅,朝廷不尊,而公為嫚詐之事,以要於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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