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三 嘉祐六年(辛丑,1061)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嘉祐六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春正月辛卯,判大宗正事允弼請以潭王宮教授周孟陽等編修本司所降宣敕、劄子。從之。孟陽,海陵人也。 壬辰,翰林學士王珪權知貢舉。 乙未,詔有司製南海廣利洪聖昭順王廟所用冠服及三獻官、太祝、奉禮祭服,罷本廟所賜樂曲。初,駕部員外郎、通判廣州呂遘言,奉祠南海王廟,雖有鐘鼓之設及所賜樂曲,而樂工未嘗肄習,又其器服制度不應祀典,請下禮官考詳。而禮官言,南海據令為中祠,宜如嶽瀆諸祠,不用樂,因上其冕服及祠官祭服之制,乃詔製而給之。樂曲誰所撰【一】,當考。 權御史中丞王疇言:「比歲兩制臣僚,不得與執政相見及臺諫官往還。議出一時,初無典故,當時論者即以為非。今執政與諫官已弛其禁,而臺官尚設科防。臣愚以為臺官主於議論,以補天子之聞見,豈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兩制侍從之臣,皆國之選,今偶或相見,交自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體也。請自今兩制亦許與臺官相見【二】。」從之。 錄邕州都巡檢、內殿承制【三】宋士堯子序為右班殿直,卞為三班奉職,以士堯與交阯戰死也。 丁未,詔判尚書考功、祠部、官告院,自今並降敕差人理合入資序,仍給添支十千。故事,尚書省諸曹,惟判刑、吏部南曹許理資序,餘遇有闕,即申中書。中書判送某官,謂之送印。時以堂除差遣者眾,又三曹皆有事守,故以敕差之。 戊申,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時任守忠護王葬事,凌蔑諸子,所饋遺近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