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十 熙寧三年(庚戌,1070)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熙寧三年四月盡其月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觀水嬉,燕射瓊林苑。舊紀書幸西池、苑,新紀不書。 乙丑,命知制誥宋敏求,看詳減省銀臺司文字、都官員外郎王庭筠,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劉瑾,殿中丞宋溫其,著作佐郎錢長卿、曾布,前河西縣令杜純,並為編敕刪定官。庭筠嘗奏疏稱頌王安石所定謀殺刑名,而溫其素為王安石檢法,贊成其事者也。此據司馬光日記。溫其,介休人。布,鞏弟。純,甄城人。庭筠、長卿未詳,曾布八月二十三日編中書例。 給度僧牒五百,付秦鳳路。經略使李師中言制置招納蕃部及募敢死士,須金帛以備支費。三司乞賜銀絹各五千。上批銀絹必不免科散坊郭戶,乃以度僧牒賜之。 丙寅,遼主遣永州觀察使耶律寬、衛尉少卿程冀,其母遣懷德軍節度使蕭禧、太常少卿張冀來賀同天節。 丁卯,以新及第進士葉祖洽為大理評事,上官均、陸佃為兩使職官,張中、程堯佐為初等職官,第六人以下為判、司、主簿或尉,第三甲并諸科同出身並守選,仍命翰林學士范鎮、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同吏部流內銓注擬。張中,開封人。程堯佐,丹陵人。 罷全州歲貢班竹簾。 給度僧牒五百,付兩浙轉運司,分賜經水災及民田薄收州軍,召人納米或錢賑濟饑民。 國信所言:「賀同天節遼使至臨清驛,有契丹迪列子夷離根夜刺同宿契丹,死者四人,傷者十二人,除孝贈錢絹外,餘未敢支賜。」詔:「傷死者更給對見生餼節衣、朝辭例物等,如病死者例。其迪列子夷離根亦準此給,如死,亦以孝贈賜之。」 戊辰,詔:…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