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六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七一三--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札新竹县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饬遵事。本年十一月初四日,奉台藩宪沈批据新竹县方令祖荫禀,会商划分新、苗两邑地界,拟以沙仑崁分界缘由;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该令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批示,缴」。同日又奉批据苗栗县林令桂芬禀,新、苗分治,应以何处为界,请示遵办缘由;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林令知照,缴。图并发,覆日仍缴」。又奉札开:「据代理苗栗县林令桂芳禀称:『窃卑职仰荷宪恩,委代斯缺,叩辞后,行抵新竹,会晤方令,议商划界事宜。在方令,欲以苗栗沙仑为界;卑职因未历其地,未敢允从。旋即趋赴彰化,谒见程守,禀承一切。于十九日抵苗,接印任事,随即驰往方令所议沙仑之处查勘。该处即属苗栗保保界,离卑邑维祥庄建城之处,仅隔八里,其沙松浮,欲据为界,恐难经久。何以故?缘台北之风猛烈异常,而卑邑逼近内山,其风更甚。沙仑往往吹为地,指不胜数。与其苟安目前,不如作一劳永逸之计。查新辖之中港保之中,有大溪一条,溪北距新竹城三十里,溪南离卑邑亦有二十里。该溪直通内山,诚属天生界限;若以为界,最相得宜。正在禀请遵办间,据绅士、恩贡生刘廷珍等禀:<以沙仑难靠,不若中港溪之天生形堑。且溪南居民离苗较近,多愿归附,不愿远归新竹,请转详定界>等情,前来。卑职伏查:设官分职,原为便民,不在地之广狭。地多一里,即多一里之责任;少一里,即少一分之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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