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九札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一七○六--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札新竹县 钦命二品顶戴、按察使衔、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音德本巴图鲁、加十级、纪录十次刘为札催事。照得本道,自履任后,凡有署中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等物,先经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置办,仍饬将所用价银,逐款开单请领,即修理本道衙门,亦系查照向章,动用局存专款,均无须各属摊派。稽今日久,所有前项代给价银,尚未据台湾县开送,无凭核给。究竟实用器具等项银若干,应亟由台湾县于克日内,据实开单送辕,以凭核明给领,断不得有代垫、安衙、供差等项名目,摊累各属。是为至要。除饬遵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札 关防 分巡台湾兵备道关防(注) 私记 七年十月廿五日奉 十月廿七日发办 (注)印文不清,据「清代台湾职官印录」(民国四十九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三二页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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