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香根公祖大人赐览:明善堂前奉札饬,将香山所封木变价。今买主郑隆记缴价捌拾元,起造南门炮台,今日往运,被该地张、曾、林三姓人拦阻。应请发给印单,再往运去,以免滋闹。顷接奉示函,已悉一一。贞甫亦有函催,势难复缓。郑林已约,随即措缴矣。肃此奉复。敬请钧安。治晚生翁林莘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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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下一章: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第二七六移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一七○二--五第二七七单同治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二--六第二七八函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一七○三--二第二七九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五日一一七○三--三第二八○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七日一一七○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