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原任德化县、前署新竹县正堂张家属,为移交事。案准方前县移交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应备拨铁路经费之用。兹值贵县莅任,合就照数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限点收。并希印给回照备案。须至移者。 计移交: 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沈 私记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承粮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右堂萧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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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下一章: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第二五三副详及批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六--四第二五四议覆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一一六○九--一第二五五札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月一一六○九--二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