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移光绪十年十二月六日一一三一五—六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移交事。案照书办林贵一名,系敝任内欠缴奏销册费番银贰百零壹元,未据照数备缴,业经饬据三皂头役李益管带押追在案。兹值交卸,合就专文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办理。须至移者。 计移送: 管带林贵壹名,系押追欠缴册费银元由。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彭 光绪拾年拾贰月初六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徐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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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
第一二六单光绪九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一二-一九
第一二七禀光绪九年七月十六日一一三一二-二一
第一二八申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二四
第一二九札光绪九年六月廿八日一一三一三—一
第一三○移光绪十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一四—四
第一三一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
第一三二供词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
第一三三保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一一三一四—八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
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
第一三七札光绪十二年八月九日一一三一八—一
第一三八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一一三一九—一
第一三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二
第一四○供词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三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